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有关规定,成都市望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典当企业(附后)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我局决定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