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典当行年审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全省典当行进行了年审。现将第二批46家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包括5家分支机构)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