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成都市望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有关规定,成都市望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典当企业(附后)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我局拟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有效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联系电话:028-86604281)。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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