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组织讨论《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3日上午,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召集部分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逐条学习讨论《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企业意见。
    与会者展开了热烈讨论。对银保监会迅速提出《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感谢,表明国家主管部门对行业的重视。同时,《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典当行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的金融属性一面,部分条款也有所突破。
    但是,《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仍显仓促,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典当、典当业务和典当行缺乏清晰的概念,其地位和作用表述不鲜明,对设立该部门规章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怎么解决存在一定误差。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存在脱节,部分条款与典当企业经营实际和发展方向相去较远,恐难以达到引导规范经营和发展的目的。
   《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将会成为今后一定时期引导发展或限制约束典当行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与会者及各会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本企业认真学习讨论,于4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理由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发送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邮箱scddxh@126.com;书面材料寄四川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19号仁和春天广场C座1006),邮编610072。
    协会秘书处将在归纳整理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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